2024年6月12日,金冠股份(300510.SZ)公告,深交所向金冠股份副總經(jīng)理李健發(fā)監(jiān)管函稱,配偶付佳佳通過其賬戶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間多次買賣吉林省金冠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買入金額合計約38.43萬元,賣出金額合計約14.75萬元。上述買入和賣出行為間隔不足六個月,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短線交易。
來源:界面有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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