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 陸雯燕
12月13日晚間,寶馨科技(002514.SZ)發(fā)布公告稱,擬將出售連云港寶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云港寶馨”)100%股權和江蘇寶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馨智慧能源”)100%股權。交易完成后,上述公司將不再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公告顯示,寶馨科技擬將連云港寶馨100%股權轉讓給南京銀商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確定轉讓價格為1元;將持有的寶馨智慧能源100%股權轉讓給上海澤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澤羽科技有限公司,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確定轉讓價格為890萬元。
資料顯示,連云港寶馨主要經營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電子專用材料的研發(fā)與制造等;寶馨智慧能源主要經營儲能技術服務、節(jié)能管理服務等。
寶馨科技表示,轉讓系基于公司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和經營發(fā)展的長期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公司資產結構及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在業(yè)內人士看來,面對當前的市場環(huán)境,上市公司選擇剝離非核心業(yè)務并聚焦于主業(yè)是一種理性的決策。這種做法使得公司能夠更專注于核心競爭力,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運營效率,并增強盈利能力,是企業(yè)適應市場變遷的有效手段。
證券之星注意到,連云港寶馨和寶馨智慧能源作為寶馨科技全資子公司期間,寶馨科技為支持其經營業(yè)務,存在為其金融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情況。截至公告披露日,寶馨科技及下屬公司為連云港寶馨提供擔保的余額為977.69萬元;為寶馨智慧能源提供擔保的余額為2.27億元;合計提供擔保余額2.37億元,其中銀行融資擔保9073.33萬元,融資租賃擔保1.46億元。
此外,寶馨智慧能源及其子公司與寶馨科技及合并范圍內其他子公司存在非經營性應付款1215.86萬元,經營性業(yè)務往來應付款5301.50萬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擔保和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因寶馨科技出售子公司股權而形成階段性對外擔保及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同日,寶馨科技披露的《關于出售部分全資子公司100%股權被動形成對外擔保及財務資助的公告》顯示,階段性對外擔保實質為寶馨科技對原全資子公司日常經營性借款提供擔保的延續(xù);上述非經營性往來款被動形成了公司階段性對外提供財務資助,該業(yè)務實質為公司對原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非經營性往來款的延續(xù),不影響公司正常業(yè)務開展及資金使用。
證券之星注意到,寶馨科技已與交易對方在《股權轉讓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了解除擔保的方案:于連云港寶馨和寶馨智慧能源股權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9個月內,通過擔保條件/擔保品置換、償還被擔保債務等方式解除原有擔保。受讓方就上述擔保提供等額反擔保,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三年。同時受讓方、寶馨智慧能源及下屬公司提供合計金額不低于1億元的應收賬款或相關權利/權益質押給寶馨科技用于在約定期間內解決非經營性往來欠款及融資擔保事項。
據不完全統(tǒng)計,今年下半年以來超40家A股公司發(fā)布轉讓子公司股權或資產的相關公告,旨在通過資產出售優(yōu)化資產結構,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財務狀況。如杉杉股份(600884.SH)擬近9億元處置部分資產,保障主營業(yè)務發(fā)展,實現(xiàn)資源優(yōu)化配置;麥迪科技(603990.SH)通過出售標的資產,快速回籠資金,優(yōu)化財務結構,提升了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本文首發(fā)證券之星,作者|陸雯燕)
來源:證券之星
重要提示: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樂居財經立場。 本文著作權,歸樂居財經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任何公開傳播平臺上使用本文內容;經允許進行轉載或引用時,請注明來源。聯(lián)系請發(fā)郵件至ljcj@leju.com,或點擊【聯(lián)系客服】
樂居財經APP
?2017-2025 北京怡生樂居財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qū)西大望路甲22號院1號樓1層101內3層S3-01房間756號 100016
京ICP備2021030296號-2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79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