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銀行(001227.SZ)宣布收到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以及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甘肅監(jiān)管局的《關于蘭州銀行發(fā)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批復》。
根據這兩份批復文件,蘭州銀行已被正式獲準發(fā)行不超過50億元人民幣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這一決定標志著蘭州銀行在資本補充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蘭州銀行在獲得批準后的24個月內,擁有充分的自主權來決定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具體發(fā)行時間、批次以及規(guī)模。這將有助于該行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需求,靈活安排資本補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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